公告
山东省港澳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内地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
2017-12-17
事项名称 | 港澳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内地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 | |
环节 | 各环节操作规程 | |
受理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|
办理人姓名 | 刘玉国 | |
办理人职务 | 调研员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1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
(一)申请单位办理人员委托书; (二)演出经纪机构演出活动申请报告; (三)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意见; (四)申请单位反假唱、假演奏声明; (五)与演出相关的各类营业性演出合同或协议书; (六)与演出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; (七)支付费用单位资金使用和费用支付情况说明; (八)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复印件,在演出场所的还要提供演出场所备案证明复印件; (九)演出场所公安消防安全意见书; (十)演出经纪机构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的证明文件; (十一)演出经纪机构近2年内无违反《条例》规定的书面声明; (十二)演出节目内容材料和节目可视载体; (十三)港澳文艺表演团体及演职人员名单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、艺术水平和资信证明情况; (十四)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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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打印的材料 | 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/受理通知书/不予受理通知书 | |
初审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|
办理人姓名 | 刘玉国 | |
办理人职务 | 调研员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3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 同上 | |
需要打印的材料 | 拟批复文件。 | |
审核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|
办理人姓名 | 田承河 | |
办理人职务 | 处长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4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
同上。 另,签署拟批复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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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打印的材料 | 无 | |
审批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 |
办理人姓名 | 王廷琦 | |
办理人职务 | 副厅长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4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
同上。 另,签署拟批复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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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打印的材料 | 无 | |
办结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|
办理人姓名 | 刘玉国 | |
办理人职务 | 调研员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2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 同上 | |
需要打印的材料 | 涉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营业性演出批复 |
办理地点:济南市和平路59号山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1:30 下午:13:00-17:00
联系电话:0531-86568897
投诉电话:0531-86568887
附:港澳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内地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