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营业性组台搭台演出
2017-12-20
事项名称 | 外国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华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定点营业性演出审批——营业性组台搭台演出 | |
环节 | 各环节操作规程 | |
受理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|
办理人姓名 | 刘玉国 | |
办理人职务 | 调研员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1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
(一)申请单位办理人员委托书; (二)演出申请报告; (三)申请单位反假唱、假演奏声明; (四)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副本; (五)与演出相关的各类演出合同文本; (六)负责演出活动的灯光音响技师的资格证明; (七)与演出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; (八)支付费用单位资金使用和费用支付情况说明; (九)演出节目内容材料或可视载体; (十)演出场所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; (十一)演出场所依法取得的消防安全批准文件; (十二)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; (十三)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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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打印的材料 | 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/受理通知书/不予受理通知书 | |
初审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|
办理人姓名 | 刘玉国 | |
办理人职务 | 调研员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3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 同上 | |
需要打印的材料 | 无 | |
审核并报 文化部 |
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|
办理人姓名 | 田承河 | |
办理人职务 | 处长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16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 同上 | |
需要打印的材料 | 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 | |
审批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 |
办理人姓名 | 王廷琦 | |
办理人职务 | 副厅长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4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
同上。 另,签署拟批复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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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打印的材料 | 无 | |
办结 | 办理部门(处室) |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|
办理人姓名 | 刘玉国 | |
办理人职务 | 调研员 | |
本环节办理时限 | 2个工作日 | |
提报材料及份数 | 同上 | |
需要打印的材料 | 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批复 |
收费情况:免费
办理地点:济南市和平路59号山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1:30 下午:13:00-17:00
联系电话:0531-86568897
投诉电话:0531-86568887
附:外国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华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定点营业性演出审批——营业性组台搭台演出.doc